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創建示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以促進知識產權有效保護和規范管理為目標,每年培育認定一批線上線下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示范帶動更多市場主體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工作,提高消費者滿意度,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辦法》規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創建重點開展的工作任務包括指導市場經營管理主體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機制,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提高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能力,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滿意度。

  申請認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要求市場經營管理主體知識產權保護目標和方針明確,已制定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已建立或明確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配備熟悉知識產權業務的專兼職工作人員;已建立并有效實施經營管理過程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信息管理制度、商品日常檢查管理制度、誠信管理制度、侵權處理制度、先行賠付制度等;與知識產權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建立協查協作機制,能夠及時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知識產權管理、執法工作;已建立知識產權保護水平評價和改進制度。

      “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稱號有效期為自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稱號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滿60日前,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通知,各?。▍^、市)知識產權局組織相關市場申請復查。